【摘要】2000 年,为应对城市高速发展带来的复杂交通问题,深圳市建立了与城市规划体系相协调的 交通规划编制体系。近年来,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逐步完善,交通规划编制面临交通用地空间刚 性管控、交通设施类型逐级传导等一些列新要求,以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目标。结合深圳“两级三类”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要求,以及深圳存量用地发展的阶段特征,分析既有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适应性, 提出国土空间框架下交通规划编制的规划要素及传导机制,并依此优化既有规划编制体系、编制主体以及 审批层级,继续支持交通与城市发展的互促协同。
【关键词】编制体系;规划要素;传导机制;综合交通